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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乘:南京理工大学航空专业实习基地和实习方_招生信息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8-12-03 04:12

   很多学生不了解空乘培训的课程有哪些,都在找一些相关的资料进行了解,今天小编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,当然可能不是很全面,请见谅。

  第1条 每个专业必须建立2~3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,并能保证80%以上的本专业学生到基地实习。选择实习基地应考虑能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,尽可能体现"就地就近、互惠互利、专业对口、相对稳定"的原则。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实习单位长期挂钩,建立教学、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良好关系。

  第2条 各院(系)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选择能满足教学或实习社会实践条件的企事业单位,建立学校级、院(系)级校外实习基地。院(系)自主联系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,需报学校审批备案。

  第3条 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,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,经协商后可由学校或院(系)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(一式三份),由学校教务处、校外实习基地和院(系)各执一份,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,一般不少于3年。

  第4条 学校或院(系)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,校外实习基地可挂"南京理工大学××××实习基地"标志。实习基地标志的规格及悬挂位置,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。

  第5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,学校教务处对全校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统筹规划,各院(系)及相关教研室承担校外实习基地的双方共建工作,实习教学内容安 排及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;同时教务处会同有关院(系)不定期到校外实习基地检查,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和教学社会实践条件及实习开展情况,并做出校 外实习基地建设、使用情况评估报告。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,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合作成效,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。

  第6条 校外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,采取多种方式进行。既可以以专业(或班级)为单位集中安排,也可以将专业(或班级)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进行,也可以 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。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以动手的实际,还可以采取校内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,都要满足教学大 纲要求,保证实习质量。



文章标题:空乘:南京理工大学航空专业实习基地和实习方_招生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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